不诉讼就能讨回债务?试试申请支付令!
欠条、合同一应俱全,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,双方又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,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却迟迟不肯还钱,怎么办?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打官司,但是诉讼周期太长,成本又高,很不划算,这时,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近日,青羊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申请支付令案件。

债权人李某某原系四川某公司的员工,公司拖欠李某某劳动报酬,向李某某出具《工资欠薪条》和《还款承诺书》,承诺于2024年6月10日支付所欠金额。到期后四川某公司未履行还款承诺,李某某申请青羊法院向四川某公司发出支付令。青羊法院受理后,依法审查了李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,认定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,故出具支付令并依法送达给四川某公司。四川某公司收到支付令后,履行了还款义务,李某某的债权得以实现。
办案法官表示,实践中,有许多纠纷和上述案例类似,标的小、争议不大、债权债务关系明确,但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。申请支付令是解决此类纠纷较为便捷高效的方式。
什么叫支付令?该法官解释,人民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督促程序,根据债权人的申请,向债务人发出的在限期内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。“支付令有诉讼周期短、成本低、管辖便三大优点。”该法官表示,相比于小额诉讼、简易程序而言,支付令以书面审理为原则,从申请到生效最长只有35天。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用标准的1/3收费,并且如果支付令失效后转入诉讼程序的,当事人也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。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,且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,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。
据了解,同时满足这4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支付令: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、有价证券,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数额确定、已经到期;债权债务关系明确、合法、有效;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;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。